重庆市璧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简 介
重庆市璧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(原璧山县消费者协会),成立于1988年12月,1994年更名为璧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,2001年再次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。目前璧山县消委会下设6个分会,现有工作人员9人,设立基层消费者投诉站167个,聘请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24名。璧山县消委会在璧山县委、县政府、市消委、县工商局的领导下,认真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,依法维权”的理念,紧紧围绕年主题,依法履行《消法》赋予的七项职能,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、咨询,引导大众消费,及时发布消费警示,积极化解社会矛盾,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为璧山县经济、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我会成立以来,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2期,参培860人次,召开座谈会240人次,出动宣传车200台次,印发宣传资料93万份,接受咨询服务11.78万人次,举办假冒伪劣产品展示62次,办打假成果专栏43期。积极倡导和开展“消费者信得过企业”、“消费者满意商品”评定活动,努力营造“诚信守约和放心满意”的消费环境;同时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,共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10819件,其中,解决欺诈消费者加倍赔偿160件,支持消费者起诉91件;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6.8万元。
璧山县消委会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好评,1996年、2002年先后被四川省消协、重庆市消委会评为“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”;2002-2003年荣获中消协授予“落实消协法定职能达标单位”;2004年在纪念中消协成立20周年表彰活动中荣获3.15荣誉奖1人;2005年在纪念重庆市消委会成立20周年表彰活动中荣获3.15金质奖2人、3.15贡献奖单位1个、3.15荣誉奖3人;2005、2006年被重庆市消委会评比为“优胜单位”。 |